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主要职责,省委统战部内设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处理;承担部分综合性的文字工作;收集处理统一战线信息;负责机关会务、信访、文书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基建、接待、保卫、保密工作。
2、研究室(宣传处)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协调、组织统战部门的大型调研活动;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章的起草。负责统战部门的宣传工作,协调统战系统的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的统战宣传工作;负责联系统战部门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3、党派处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负责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民主党派省委会加强机关建设。
4、干部处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以及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负责本部机关、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省民主党派机关大院行管办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省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处级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会进行干部人事管理;协助管理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统战部长;办理部机关及有关单位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等手续;收集、管理部机关及有关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党外人士档案资料。
5、联络处
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物,联系除省委对台办分管的重点人物之外的台湾各界人士;负责台湾在野各党派和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经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批准来我省定居的台湾同胞的安置工作;联系、协调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的工作及海外统战工作;负责"湖北省海外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6、经济处
负责联系工商界及代表人物,联系、协调省工商联的工作;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对他们开展统战工作;会同部内有关处室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边扶贫工作及"光彩事业"的发展;负责“湖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7、民族宗教处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供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8、知识分子工作处
负责联系各界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及科教文卫中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负责"湖北省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9、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省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省民主党派机关大院行管办、民主党派省委会机关中共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及其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
10、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各项活动;负责老干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负责对有关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