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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痕迹”当“政绩”2019-01-17 08:28:39
莫将“痕迹”当“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省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在工作中还十分强调过程控制和“痕迹”化管理,有的甚至将“痕迹”等同于“政绩”,“形式主义”出现了新的变种。
一是以台账落实工作。为应付上级的检查考核、评先选优,基层工作有时更加注重资料表册的齐全美观,导致干具体事务、服务群众的作为反而被忽视。如某市社区平均每周迎检一次,每年报送近80类、数百本的台帐和50种报表及材料等,约占全年工作量的70%。有些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就是翻台账、比“堆头”、看包装。部分基层干部过于在工作“留痕”上做文章,不重实干求实效,工作不落地,而是依赖材料充当政绩。有人夸张地形容:“痕迹做得好,就是单位宝。”
二是表格宁滥勿缺。材料“宁多勿少”、程序“宁繁勿简”、证明“多多益善”成为某些单位对工作的基本要求。以“精准扶贫”为例,各种材料、表格复杂冗长,同样的内容需按不同模板反复导入。资料汇集往往需要层层培训、多次走访、数次签字,基层干部不堪其累,扶贫对象不堪其扰。某镇扶贫干部反映,最忙时曾一天上报8套表格,平均每天上报2-3份汇总材料。贫困户档案涉及各类登记表、调查表、明细表、记录表等20余种材料,一户档案达50余页;且填报口径频繁调整,重整档案耗时费力。
三是“本本”越来越多。有的将“专本专用”作为留痕管理、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从上到下,层层加码。为应付专项检查,有的单位是一项工作一个专用笔记本,不同会议用不同的笔记本,人均6-7个本,有时开会拿错了笔记本还要回来认真“转誊”,基层干部看似忙忙碌碌,实际将大量时间花在了转抄转摘上。
四是简报层出不穷。简报大多是领导活动、会议报道、经验总结,很少有“干货”。某县级市委办公室干部反映该市各级单位办的简报一度达到上百份,有长期性的,也有临时性的,每期印数不等,一天不取,市委公文交换站信箱就塞得满满当当,其实领导根本没有时间看完。
五是挂牌替代落实。某些政府部门热衷于通过与下级单位签订“责任状”转移压力,通过“挂牌”落实工作,责任呈现“漏斗效应”“叠加效应”,导致基层干部的工作“千头万绪、压力山大”。一些乡镇(街道)、社区“一室多牌”“满门有牌”“满墙是牌”。某社区由于场地限制,只好专门定制“抽拉式”标牌,哪个口的上级单位检查,就抽出哪个牌子应付。
痕迹化管理违背初衷、费时费力,基层干部不胜其烦,却无奈地将之视为自证清白、自证努力,实现政绩“可视化”的方式。这些做法不但消耗了行政资源,拖累了行政效率,更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其危害堪比腐败。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列出管理清单,严格控制总量。将各种“专本”整合至不超过2种;控制简报数量,县市区级整合为《信息与调研》,县级以下不单独发简报,简报侧重实际调查研究与问题反映,提倡“无纸化”。
二是完善考核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避免多头重复考核,最好将考察对象述职、基层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相结合;谨慎搞“一票否决”,控制否决事项数量;检查工作以暗访为主、明察为辅,提倡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切实改进工作机制;突出结果考核,辅之以过程考核,由考核“痕迹”变为考察干部“足迹”、“实绩”,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是优化评价机制,加强民意调查。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通过服务对象、相关专家、所在地区群众评价的数据分析和事实记录,逐步在工作检查、绩效考评、班子考核中增大民意调查权重。善于通过短信、手机app等对窗口单位开展即时评议,实现全省大数据评议,使之成为“指尖上的民心工程”,建立切实转变基层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的长效机制。
四、抓住改革契机,实现资源“下沉”。应就当前地方机构改革契机,合并同类部门,裁撤冗杂单位,精简机构冗员,将节余编制和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打通“中梗阻”,舒缓基层压力。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使他们轻装上阵,克服“人少事繁”窘境,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九三学社省委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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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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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摊面积”管理亟待改进2018-09-26 15:39:29
江夏区政协委员、农工党江夏区工委委员、江夏区中医院门诊部副主任吴华,江夏区政协委员、农工党江夏区工委委员、江夏区建筑管理站质监科科长周日明反映:最近,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一同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将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开发商对住宅公摊面积按室内精装价收取装修费、对公摊面积收取取暖费等房地产市场乱象,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一、房产“公摊面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摊面积”计价方式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方面是“公摊面积”计价销售方式不利于房价监管。在“公摊面积”计价销售方式下,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利用各种手段、找到各类名目来提高公摊系数和公摊面积,使得销售时房屋每平方米均价看起来较低,可房屋销售总价却更高,实际上是变相的涨价。另一方面是“公摊面积”管理收费方式加大了小区后续管理的难度。因为“公摊面积”与“建筑面积”给业主们带来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它对业主来说是一种“虚拟面积”。如果后续各类装修、物业、取暖等收费项目都收取“公摊面积”费用,势必造成广大业主的强烈反弹,加剧业主们与开发商、物业、装修公司的矛盾,给基层维稳工作带来更大压力。
2.“公摊面积”区域存在产权监管执法难的问题
按照《物权法》,“公摊面积”所有权应该归业主。然而实际使用、支配“公摊面积”区域并获得收益的却通常是物业公司,违背了《物权法》精神。如物业公司在属于“公摊面积”的电梯、楼道、门厅等区域设置广告并收取广告费;将属于“公摊面积”的小区道路、空地、地下车库等用来收取停车费;或将小区的公共区域用来出租经营等。这些区域虽然归业主共有,小区业主花钱买了权属,却不一定能得到应有的收益。
另外,目前国家对公摊面积的上下限未作出相关规定,开放商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间。对于有争议的部位面积(比如一些商住两用类地产项目),开发商会想方设法将商用的一些辅助分区计入住宅公摊面积来销售给住宅方的业主,甚至把人防地下室和车库也分摊进住宅方业主的“公摊面积”,使“公摊面积”的产权划分更加复杂混乱,加大了产权监管执法难度。
3.“公摊面积”相关测绘信息的公开、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通用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和房产权证明中,公摊面积只有整体数据,而数据细部组成及来源无从辨析。房产测绘涉及专业知识复杂、数据较多、计算面广,对于测绘报告里数据的复核和监督,作为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的一般业主根本无法知晓,即使怀疑测量数据有误,维权也存在困难。目前新开发楼盘的公摊面积计算测量、公示公开缺少监督,管理混乱,开发商违规计算现象无从查处,直接导致消费者在购房时需要支付更多房款,也加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不信任。
二、有关建议
随着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维权意识的觉醒,“公摊面积”带来的相关方利益矛盾日益凸显,业主们对此诟病不断,这些现象对房地产管理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建议:
1.取消按“公摊面积”计价方式收费。按“公摊面积”计价方式收费既不方便市场监管,也容易导致各方纠纷,应取消这种落后的计价方式,让我国房屋的交易和管理方式与国际接轨,只将室内实际建筑使用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2.如暂时不能取消“公摊面积”,则应先理顺“公摊面积”的法律权责关系
(1)应先规范后续服务的计价规则。后续衍生的室内装修、取暖等民生服务,都是在套内实际建筑面积的范围内进行和生效的,应先出台计价规则,统一以套内实际建筑面积进行计价。
(2)“公摊面积”区域的经营应由业主委员会授权。“公摊面积”区域的产权是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区域内的经营行为,理应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可以授权给物业公司代为经营,并签订相关合同。所得到的收益也应予以公示,并由业主共同支配。
3.对“公摊面积”进行透明化、规范化管理
(1)加强公摊面积的合同管理。房产管理部门应将公摊面积(共有产权部位和面积、应分摊面积)详细情况写入通用合同条款,将得房率与公摊面积的详情、承诺和违约责任纳入合同条款进行约束。当实际的面积出入超出合同误差范围,责任方应按合同约定给予违约赔偿。
(2)建立公摊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应监督开发商对公摊面积数据进行社会公示,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之前,须出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算的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总的公摊面积及应分摊的每一部分的详细公摊数值,并公布测算人、负责人、负责机构等信息。
(3)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监督。公摊面积的监督应由直接利益相关方(也就是业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这样更公平公正,避免监督出现真空。测量机构如有违法、违规、造假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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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华、周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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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2018-09-26 15:38:32
九三学社十堰市委委员、十堰市发改委发展规划科科长罗义: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问题,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斩穷根的关键举措。特别是对于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气候高寒,灾害频繁,交通不便,易地搬迁扶贫是目前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之一。
2018年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收官之年。搬迁入住后,如何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目前,在实地走访调研中,采用集中安置形式的易地扶贫搬迁小区,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没有空间储存搬迁户农业生产和生活资料。由于新建安置点住房面积控制在人均25平米以内,按设计一般最大户型在125平米左右,由于是集中安置、楼上楼下,搬迁户原有的柴房、农机房等无法建设,导致农业生产和生活资料无法安置。
2、没有空间发展养殖业。由于新建安置点前期注重居住功能,要搬迁户搬出来,发展养殖业需要的猪圈、羊舍、鸡舍等往往没有统一规划建设,这对于安置点远离原有住房的搬迁户,没有空间发展养殖业。
3、没有空间发展种植业。由于搬迁户土地没有置换流转,在现有土地政策下集中安置点搬迁户往往没有土地耕种,在原有农田耕种又往往距离远、成本高,这对于无法外出打工的搬迁户来讲,买粮买菜都要支出,增加了生活成本。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加快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1、配套建设生产和生活资料用房。在搬迁房的房前或屋后,统一建设一定面积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用房,用于存放木柴、农机、化肥等必要物资。
2、集中配套建设养殖用房。在搬迁房适当距离范围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集中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搬迁户建设一定面积种养殖用房,既可以发展产业,也方便养殖业产生污染的处理。
3、多种形式解决搬迁户口粮问题。一是推进土地流转,使搬迁户获得一定收入弥补生活支出。二是见缝插针,在安置点内或周边,整理小面积耕地,解决吃“菜”的问题。三是村委会定期外出统一采购,减少搬迁户外出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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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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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建议2018-09-26 15:37:39
民革孝感市直教育支部副主委、湖北工程学院博士程静反映: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倒逼,沿海企业用工需求减少,不少外出务工人员渴望回乡就业创业。
建议:
(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需求。金融机构应适应农民工多样化的要求,不断创新,开发出更多适合农民工创业的具有特点和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对守信用的创业者简化贷款手续,缩短放款流程,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
(二)增强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信心。应加强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信心,对他们进行有关创业活动的风险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培训和讲解。同时,让返乡农民工更好的把握住市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形势来返乡创业,提高创业的成功率。此外,返乡农民工通过自己在外打工积累的经验,可有计划的开展大型养殖和特色化种植等产业。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也可以到返乡农民工的生活中,对他们的情况深入了解,通过降低门槛,简化流程,提供惠农政策等方式,激励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给他们提供好的就业和创业渠道,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
(三)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支撑。让信用担保机构进入信贷市场,对不诚实守信行为给予严惩措施,使金融担保机构的运行有法律保障,以降低其经营的不确定性。结合农村政策、互助、商业信用担保资源,充分发挥各自具备的优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适合农民工返乡创业所需要的贷款担保服务。
(四)及时进行金融政策宣传,普及金融知识。针对农民工金融知识极度缺乏的问题,要大力普及农民工对金融知识的学习。在提高农民工自身创业素质的基础上,实现农民工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让返乡农民工能较快的普及金融知识,尤其是重点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活动中得到的金融支持政策及其信贷政策等方面,通过介绍推广金融产品中的特色惠农产品的优势,保证返乡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能充分的了解到有关信贷政策的特色金融产品和多种服务形式。此外,除了电视、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形式,还可以安排部分基层信贷人员在返乡农民工家中进行走访调查,详细解答返乡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懂的金融知识,也可以给返乡农民工建立一个关于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宣传的服务站,随时都可以为他们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来满足他们在返乡创业过程中对金融知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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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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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造血”并重,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18-09-26 15:35:15
“输血”“造血”并重,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民进鄂州市委会会员、鄂州市人社局科员夏亭反映: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所在。但是农村“空心化”日益严重,农村人才的规模和结构与乡村振兴发展存在不少差距。注重农村人才资源“输血”“造血”相结合,既能引进优秀外来人才,又能打造优秀本土人才,使农村人才活力得到释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建议:
1.外引“输血”,多措并举吸纳优秀人才。乡村发展离不开人,更离不开大批懂科技、懂市场、懂法律的专门实用人才,要内外联动、多方发力,吸引人才进入农村、建设农村、振兴农村。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健全相关人才政策,完善相关待遇设施,吸引有志于乡村发展的,懂生产、技术、市场等的专业人才来到农村。以定向招生的形式培养“三农”专业人才,出台政策措施,引导涉农专业学生走向乡村这一广阔的天地。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发挥好各类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来。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回归工程。对外出经商、务工、从政、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农村本土人才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农村本土人才库,搭建本籍优秀人才常态对接机制和联谊平台,把扶持创业作为吸引本土人才回归的重要手段,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统筹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回归人员创业扶持计划,为他们对接产业项目、创办小微企业、领办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给予定向扶持。竭力回引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和优秀务工人员带着感情、带着项目、带着资金到农村投资创业。大力实施乡村人才服务计划,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出台乡村人才住房、医疗、政务服务等配套服务政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文化事业建设,让他们能安心创业,扎根农村。用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质的服务,吸引优秀人员下乡创业、返乡创业。
2.内化“造血”,因地制宜打造本土人才。乡村本土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生力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和留住乡村本土人才。强化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学习,提升村干部贯彻政策的能力、发展经济的能力、建设村庄的能力、管理事务的能力,打造一支经得起事业考验、能得到老百姓信赖、让组织放心的农村干部队伍。注重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本土人才中选拔充实乡村干部队伍,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村机关公务员、招聘乡村事业编制人员制度,让农村基层干部有盼头、有奔头、有干头。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等。强化健全多方引导机制。大力宣传乡村振兴,内化农民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积极转变发展思路,使其“志”气提起来,“智”力动起来。健全激励机制,制定本土人才成才的激励政策,加大对优秀乡土人才的奖励表彰力度,扩大乡土人才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其荣誉感,努力营造尊重本土人才的良好氛围;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涨发工资、优先提干或者纳入村后备干部;要鼓励本土人才自己带头致富,并给予政策、奖金及技术倾斜和扶持,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带头致富的优势,为乡土人才作用的发展搭建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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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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