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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我省建立老年人才库 发挥老干部、老知识分子、老年高级技术工余热的建议2016-08-10 11:32:39
    刘一春(武汉市政协委员、民盟武汉市委科技委员会主任、武汉新能源公司董事长)反映:随着我国老年人群健康情况的改善,大多数老龄人在退休之后大约还有10年可以承担工作任务并健康工作。在这一老年人群中,老干部、老年知识分子、老年高级技术工因其丰富的政治与社会生活经验、精湛和渊博的专业知识以及广阔的社会关系网络成为可以继续开发的资源富矿。为此建议我省建立老年人才库,发挥离退休干部和老年知识分子的“余热”,让他们以社会志愿者的方式做好“传帮带”,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建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湖北省老年人才信息库和管理机构,以个人自愿为前提,将离退休老干部、老年知识分子、老年高级技术工列入老年人才计划且以“社会志愿者”的形式组织起来,对其专长加以考察和登记,在培训干部和人才时可选择合适者承担教学任务,而对于品行端正、政治坚定的老干部,亦可让他们在基层社区建设中担任顾问或者参与部分管理,帮助维护社会稳定。对承担工作任务者建议财政部门酌情给与补贴,宣传部门亦可选取表现突出者给与表彰,以肯定他们对社会的贡献。 展开↓

    作者:刘一春   评论:0条   回复

  • 关于毒驾入刑的建议2016-08-10 11:31:00
    何春芳(农工党鄂州市委副主委、市政协委员)反映:这几年来,我国机动车辆数量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超速、超载、醉驾、闯红灯等一系列违规行为给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自2011年醉驾正式入刑以来,全国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之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观念深入人心。   然而另一种更加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毒驾,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   毒驾,顾名思义,是指未戒掉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服用毒品后,驾车人的反应时间不但要比正常人长21%,毒品还会产生幻觉,使司机做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动作。可以说,因吸毒引发的抢劫盗窃、暴力伤害等行为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肇因,吸毒后驾驶车辆甚至是严重的危害公共安排行为。   据公安部禁毒局的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人,估计实际吸毒人员超过1300万人,也就是说,每100个人中就有1人是吸毒人员,这些人员大部分集中在青壮年,不少持有驾驶执照。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在机动车上查获吸毒人员1.9万人次(包括已造成和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嫌疑人),同比增长99.4%。 “毒驾入刑”不能坐等惨案推动。从国际范围看,不少国家视“毒驾”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日本,驾驶人如果被发现是吸毒人员,要扣35分,吊销驾驶证,并面临5年以下监禁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美国吸毒后的驾驶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一律由警察部门先行羁押后交刑事法庭处理。 我国,因为一些“技术”上的原因,“毒驾入刑”还停留在理论层面。即便是因“毒驾”造成了人员伤亡,也多依照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这既与“量刑相符,罚当其罪”的刑罚原则相悖,也与公众的期待相差甚远,必须尽快将比“醉驾”还危险的“毒驾”行为纳入刑事法律管辖范畴。 “毒驾入刑”已经具备条件。从公安部《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对“毒驾”零容忍已是常态,这些都是立法的基础。从技术层面看,有关科研部门已经研制出唾液检测技术,可以快速检测驾驶人员是否吸毒,并在实践中大量应用,检测技术和手段的突破,使得毒驾入刑具备了技术基础。从执法实践看,把“毒驾”这种隐患严重的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列入刑罚的呼声越来越高,不少法律人士也为打通“毒驾”入刑的“最后一公里”而呼吁。毒驾入刑后,一方面会严厉打击毒驾行为,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会让那些未吸毒上瘾的人们对毒品望而却步,更好地防范吸毒行为。 展开↓

    作者:何春芳   评论:0条   回复

  • 关于推进青少年阅读工程 打造书香文化荆楚的建议2016-08-10 11:29:30
    孙霞(致公党武汉市汉阳区工委副主委、武汉市拦江路中学副校长)反映: 今年2月,省委书记李鸿忠专程到武汉市武昌区九丘书馆调研,现场研究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和文化出版工作。他说,推动全民阅读、打造书香荆楚,是一项事关长远发展的根本战略,对提升公民素质和湖北省综合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全民阅读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浓厚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读书习惯。”这是李书记在九丘书馆调研时说的话,但我们的孩子面临怎样的阅读现状呢? 在2015年4月公布的第十二次(最新)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中显示:“微信读者”人均每天超过40分钟,数字化阅读接触率达58.1%,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56本,数字化阅读首超纸书阅读,而在“微信阅读”中,聊天、看朋友圈比例均超80%。以上虽不是专门针对青少年阅读现状的调查数据,但却能够充分说明目前青少年阅读的“软环境”存在“碎片化”和“浅阅读”的特征,这并不利于青少年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同时,还有诸多制约青少年阅读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课业负担重,没时间读;二是学校、社会资源有限,没环境读;三是家庭阅读教育的缺失,没习惯读。 为此,建议: 一、政府引导,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促进中小学生阅读的保障制度,编制《汉阳区中小学生阅读发展规划》,在思想认识、组织机构、目标任务、资金保障、检测评估等方面予以规范。推动建立中小学生阅读服务体系,保障促进中小学生阅读所必需的设施建设、产品和服务提供。加强公共图书馆、阅览室的规范建设和特色建设,逐步完备图书资源,适时添置、配齐开展中小学生阅读所需的推荐书目。 二、社会参与,丰富阅读资源。实施阅读推广人制度,通过聘用、购买服务等形式来吸纳阅读推广人及组织进入图书馆、学校开展阅读指导和推广,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结合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引导和支持一些专业阅读网站的建设,创建良好的读书环境。提高公共阅读机构的服务质量,通过组织阅读沙龙、读书会、见面会、推荐优秀读物等活动,解答青少年在读书及成长过程中的疑问,激发青少年的阅读兴趣。 三、学校联动,发挥指导作用。在执行国家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大力开发与利用校内外资源,将中小学生阅读排入课表,每周至少安排一节课外阅读课,教师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中体现对课外阅读活动的考查,并在中小学生素质报告中反映学生课外阅读的情况。 展开↓

    作者:孙霞   评论:0条   回复

  • 关于建立道路护栏间距安全标准的建议2016-04-11 16:55:31
    涂作胜(湖北武汉江夏区人大代表、农工党江夏区工委主委),王超(江夏区政协常委、农工党江夏区工委副主委),周念奇(农工党员),吴华(农工党员)反映: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次出现道路护栏夺命的事件报道: 2016年3月28曰下午,陕西榆林市米脂县一位怀孕女士由于脖子卡在路边交通防护栏后当场死亡,引起网友关注。 2015年8月,一名60多岁的男子头部被卡在北京市广安门内公交站东侧的护栏里,警方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该男子已经身亡。 2015年4月,北京市卢沟新桥出京方向附近458路公交站处,一名两岁小女孩因贪玩将头部卡在了公交站护栏的空隙里无法拔出。幸而消防员及时救援,孩子得救。 2013年10月 ,在北京市中关村科贸电子城门前公交车站,一名黑衣女子脖子被卡在公交站台边上的白色交通护栏里,被民警救下后被送往海淀医院抢救。经过多日救治,这名女子最终死亡。 道路护栏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它的作用在于隔开车辆与行人,保证交通的良好秩序,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行人出行安全的保障设施。然而,道路交通防护栏为何却成为人们身边的夺命杀手?据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护栏间距设置不当。 1、当前,我国在交通护栏间距设置上并无相关标准。尽管国家质监局此前曾发布过《公路护栏设置规范》,在护栏设置原则、防撞等级等方面制定了强制性的地方标准,但这些标准中并未提及护栏缝隙的安全设置范围。在交通护栏的安全评价标准中,也只规定了要有效阻挡车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穿越、翻越、骑越或下钻,没有对护栏间距进行规定。 2、交通护栏实际间距大小不一。我们在武汉市调研和实地测试发现,交通护栏的间距大小不一,有的可达到17厘米。17厘米的间隙对于一个5岁以下的儿童来说,头部可以很容易钻过去,有的成人侧着头也可以慢慢将头伸进去。这是很危险的,尤其对于行动能力受限的孕妇、老年人,如在生活中不幸被护栏卡住头部,大多数很难挣脱。 3、与交通护栏不同,住宅护栏间距有相关标准且执行尚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在2011年8月通过了《住宅设计规范》,对阳台护栏间距作了明确规定,即护栏间距应该在11厘米以内。我们调查住宅小区里的护栏,发现这一规定执行得很好。也就是说,11厘米内,基本不会造成成人和儿童由于头部和身体伸出而引发的危险。 4、交通护栏归属管理比较复杂。据武汉市交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武汉市道路上的护栏,主要是三家单位安装的,即市交管局、市政市容委以及市园林绿化局。市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部门已经不再有道路管理的职责,因此基本上不会在道路上设置护栏,但市区道路分为市属道路和区属道路,一些区属道路有可能归市市政市容委底下的区市政市容委管理,因为有些区并没有设置交通委,由区市政市容委的市政科履行部分职责,或者设置了区交通委,但是在行政职责上与区市政市容委有联系。据园林绿化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园林绿化局也会根据需要设置绿化护栏,这些护栏大多围绕在绿化景观周围,起到保护作用。比如,在一些人行道旁边设置绿篱。绿化护栏多为绿色,或是不锈钢金属色。如果绿化护栏损坏,会有区园林绿化局绿化队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护。可见,道路交通护栏也有不同类别,其归属管理比较复杂。 为此,建议: 1、建立交通护栏间距设置安全标准。可参考住宅护栏的标准,在《公路护栏设置规范》中增加关于道路交通护栏间距的安全标准条款,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护栏间距。 2、明确划分不同道路交通护栏的归属管理部门。建议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完善法规政策,明确划分各种道路交通护栏的归属和管理范围,使之更加规范化。 3、及时回收和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护栏。防止此类悲剧事件的再次发生。 展开↓

    作者:凃   评论:0条   回复

  •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2016-04-11 15:15:25
    王忠标(荆门市政协委员、民建荆门市委专职副主委)反映: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给政府带来了压力,因此迫切需要尽快完善和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一、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开发商遗留问题给物业管理服务造成隐患。 房屋建成后,开发商随意更改规划,占用公摊地再建用房,侵占了业主权益,造成业主不满。房屋质量问题出现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相互推诿责任。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业主迟迟土地证不能办理到位。等等不满情绪转嫁到物业公司,造成物业费收缴困难。 2、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不专业。 物业企业员工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小区内设施安全无保障。物业企业仅仅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物业管理企业财务收支不够透明。有的收费与服务不对等,引起业主不满,业主不愿意缴费。 3、业主缴费意识不高,物业费收缴率偏低。 由于居住人群素质良莠不齐,没有物业管理观念。对有偿服务产生抵触情绪。业主期望值过高,认为缴了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什么都负责。只要物业公司不解决,就以此为借口缓缴费或者不缴费。有的业主自身素质差,就是不想掏管理费。或看到其他业主不缴费,认为自己交了反而吃亏,也拒绝或者拖欠物业费。另外,有的新建小区业主入住率较低,也是造成物业收费难的原因之一。 4、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监管不到位。 物业公司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对一些违章建筑,未能及时制止。部门执法范围不明确,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告协商,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 二、几点建议 1、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健全各项制度。 开发商应确保售后服务,制定售后服务制度,加强对开发商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监管,防止开发商偷工减料、降低公共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的行为。要制定严格的小区交付使用验收制度。对历史形成的遗留问题要督促开发商和物管企业尽快落实维修、维护和整改。对新建小区的工程质量、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安防、电梯以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 2、提高物管服务水平,规范各类服务。 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高度重视前期物业小区的交接,认真完成物业公司的资质初审工作。在小区设业主意见箱,方便业主投诉,督促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要建立培训制度、提升物业从业人员及业委会的整体素质。提高物管企业进驻的门槛。 3、解决物业费收缴难题,确保双方利益。 物业收费难、业主不交物业费,直接导致物业服务质量的下降。要强化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要采取得力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要在小区宣传栏、报纸进行曝光;严重者银行、工商等部门在办理贷款、营业执照等环节要严格把关,作为社会不良信誉予以限制;有关部门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要对欠缴物业费的月业主进行限制。 4、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强化责任意识。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 要重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小区自治建设。房管、规划、公安、环保、工商、城管、水务、居委会以及物管协会、业主委员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要用好维修基金,开发商、物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打好小区物业管理的持久战。 展开↓

    作者:王   评论:0条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