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黄冈鄂州黄石咸宁四市民宗委在鄂州签订民族宗教工作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协议,这是继黄冈市与安庆市、九江市签订跨省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协议后,在鄂东南建立的又一省内民族宗教工作区域协作联动机制。
黄冈鄂州黄石咸宁四市同处鄂东南,民族宗教领域联系紧密,交流频繁。该协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省内相邻地区民族宗教工作的联动共建。协作联动坚持“依法依规、相邻就近、高效稳妥、快速响应、和谐稳定”的原则,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联勤应急、联动执法、资源共享等一系列合作互助的工作制度,共同维护四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推动区域间的共同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