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以来,黄冈市委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举措贯彻落实。
一是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责令市委统战部牵头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并及时研究制定全市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在全市统战部长会议上作出专题部署。在全市统战部长会议上,要求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民族关系。
三是调整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机构改革后大统战格局要求,及时调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和市直机关各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为办公室主任。
四是广泛调研,迅速出台实施方案。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和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提出14条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