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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做好三个结合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发表时间:2019年7月26日
  
  与落实民族政策相结合。市、区民宗委(局)和各社区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资金、落实相关政策,为少数民族困难户精准脱贫提供就业、经营、资金等方面帮助。争取民族助学工程资金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顺利进入大学学习。每年召开一次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向少数民族群众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与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建设等宣传活动结合,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在鄂州日报“统战之窗”栏目、鄂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上报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及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在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活动中宣传相关少数民族政策法规,累计发放《鄂州市少数民族工作宣传与服务指南》2000多份。各社区整合现有的宣传栏、道德讲堂、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还以社区群众文体活动为载体,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并将民族政策理论知识融入其中,对市民进行民族团结宣传。
 
  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建档登记,做到一户一表,一人一卡,每月进行数据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并依托社区网格“1+x”服务管理模式,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通道,形成了人到格中去、事在格中办、情在格中送的工作格局。各社区网格员把辖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作为重点,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并配合民宗、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帮助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