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潜江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领导、强化管理、重视服务,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市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将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吴祖云5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落实措施。二是专项传达学习。坚持将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三是专班协调配合。调整市民族宗教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新增市扶贫办、市税务局等2个单位为成员,建立健全市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截止目前,领导小组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民族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二、坚持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完善设施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财政性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解决发展困难。二是做好对口援建。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定荣先后两次带队到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进行考察交流,对接帮扶和项目建设,制定长期援建方案。目前,已先后分两批将260万元援建资金拨付至宣恩县。
三、坚持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一是积极排忧解难。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身居异乡的各种困难,不定期组织专班开展走访调研,与他们交心谈心、培养感情、增进友谊、解决问题。今年,共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小孩入学、就医、建造岗亭式经营点等11项具体问题。二是加强语言培训。开办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政策培训班,每周一期免费为在潜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进行语言培训,并邀请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城市管理法规等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文明经营意识。截止目前,共举办培训班33期,培训450余人次。三是加强纠纷调解。不定期组织街道、社区对辖区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摸排工作,广泛搜集信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问题。今年6月,市委副书记舒敏亲自协调指挥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稳妥解决了一批来潜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就业转移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