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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工作

发表时间:2020年6月17日
    2012年6月,恩施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成为全国首批35家示范单位之一,按照国家民委动态管理要求,恩施市采取多种举措,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成果,确保再创成果。
  
  一是深入开展“六+N”创建工作。“六”即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N”即自选创建模式。恩施市主要是进家庭、进医院、进警营、进酒店民宿、进旅游景区、进市场。
  
  二是示范廊带建设。以龙凤社区为起点。沿线到白杨坪的熊家岩、洞下槽、麂子渡,再到太阳河的乡镇机关到梭布垭的石林景区,形成一个示范创建廊带。
  
  三是按照“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活动品牌化”思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倾情服务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着力解决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子女上学、租房、固定门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恩施市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教育培训点建设,落实散居少数民族政策,积极争取省民政厅和襄州区对口帮扶芭蕉侗族乡。
  
  四是积极开展民族文化“六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旅游景区、进酒店民宿。做好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完善市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