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统战条例精神
6月11日上午,黄冈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培训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立兵向市委常委会详细汇报了李鸿忠、陈喜庆两位同志讲话精神和梁惠玲同志相关要求。
会议认为,《统战条例》的出台,用党内法规的形式,把统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体现。省委专门用一天时间,把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管理机构及有关高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书记,各市州党委统战部部长,各县市区党委书记,部分党外代表人士等集中起来举办培训班,体现了省委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的学习,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热潮,推动全市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决定,一是尽快向各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人和专职干部通报传达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统战条例》和省委培训班精神,及时组织市级统战系统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省委培训班精神,深入解读《统战条例》。6月10日已组织学习。二是参照省委做法,在6月中下旬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暨全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学习传达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省委培训班精神,学习《统战条例》,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培训班会期半天,请省委统战部一位领导同志作辅导报告,请市委书记刘雪荣主持并作重要讲话。三是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统战部按照《统战条例》要求,做好党外干部在政府及其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应配的配备到位;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代表人士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内干部享受同等待遇的规定,并在年底进行督办检查。四是在省委统战工作会议之后,召开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