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委采取有力措施
推动《<条例>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荆门市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鄂统发〔2015〕4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办法》)和梁部长给各党委书记一封信精神的贯彻落实。
作出一个批示。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在梁部长给各党委书记的一封信上,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作出批示:“请市委办公室、市委统战部认真抓好落实。要对照《<条例>实施办法》中的若干重点事项逐一开展自查,并根据要求逐一落实。”
召开两个层次会议。一是召开全市统一战线专题学习会议。10月中旬,先后组织全市各民主党派、商会组织和知联会等统一战线成员学习了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实施办法》精神。二是召开市委统战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条例》、《<条例>实施办法》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落实四项要求。一是成立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参照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单位,结合荆门实际,增加了市委办、市工商联、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6家成员单位。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要求在政府工作部门配备1-2名党外行政正职,没有落实的地方要尽快落实到位。目前,荆门已有正县级党外干部8名,其中政府工作部门正职2名,群团部门正职2名,市法院正县级党外副院长1名,其他部门正县级党外干部3名。已有3个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党外正职各1名。三是明确要求给予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经费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经费120万元、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经费12万元均已纳入2016年预算。四是明确要求将“三个带头”、“四个纳入”落到实处。统战工作情况已作为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必谈内容,对统战工作的宣传已纳入2016年宣传计划,在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中,邀请专家专题讲授了统战理论。
宜昌市委统战部深入学习贯彻
《<条例>实施办法》
宜昌市各地收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鄂统发〔2015〕4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办法》)后,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努力推动统战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召开统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统战部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传达《<条例>实施办法》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统战部门要把《<条例>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统战干部深入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各级党委统战部领导班子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市委统战部突出问题导向,围绕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及各领域统战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摸清基层统战工作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努力方向和重点工作。
二是举办统战干部培训班集中学习。11月9日,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统战干部培训班开班,培训班重点围绕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及《条例》、《实施办法》等统战理论政策进行系统培训,引导统战干部把学习《实施办法》与学习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及《条例》精神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统一战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起来,切实用《实施办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是认真对照梳理明确落实措施。市委统战部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各科室对照《<条例>实施办法》内容,对落实情况进行逐条梳理,重点查找未落实事项及已落实但需进一步加强的事项,分析原因,提出了进一步落实的工作措施。同时,正着手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
四是抓好宣传督查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三峡统战网、《统战工作》刊物等载体,加强对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的宣传和解读,充分发挥统战系统宣传载体作用,营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定期报送落实情况,推动贯彻落实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