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宜昌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宜昌市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宜办文[2016]28号),决定建立宜昌市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规定,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市侨联、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工商局等14家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由市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学习研究对台、侨务政策,分析形势,掌握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思想动态,组织相关活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加强与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宜昌与港澳台及世界各地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交往与合作,了解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对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解决全市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指导相关人民团体以及海外联谊会等统一战线团体,在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中发挥作用;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加强和改进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引导华侨、归侨和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及和平统一大业,切实做好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认真研究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