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部门,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但长期以来,县级统战部门处于“冷、弱、散”的状态。一是体制不顺。民宗局、台办、侨联、工商联等统战工作部门有的单列,有的设在统战部,有的挂靠在县政府办公室,致使统战部门机构分散,各自为政,工作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工作协调难。统战工作部门职能相近,工作交叉,但难以协调,统战部牵头协调作用的发挥一定程度上靠统战部长的职级作用和个人影响,难以形成机制性约束。三是编制偏少。统战部定编4人,除工商联外其他部门定编1人,因人手不足,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往往有心无力。四是干部队伍老化。统战部门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创新能力不足,工作缺乏活力,统战部门成为安置人员、解决待遇的场所,“官多兵少”现象突出。统战部内设机构不健全,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大统战工作的需要。五是乡镇统战力量薄弱。乡镇统战委员一般由宣传委员兼任,且变动频繁,配置不及时,乡镇统战工作往往无专人分管、无专人落实。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崇阳县委建立健全大统战格局和大统战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当前统战工作“机构散、编制少、力量弱、统一战线不统一”的问题。
一、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大统战格局。崇阳县委对统战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大统战格局。一是及时调整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去年县委、县政府换届后,县委及时调整统战工作“三个领导小组”,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统战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落实党委抓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做好“份内事”,种好“责任田”,自觉履职尽责,真正担当起抓好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真正肩负起第一责任。三是建立统战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县委把统战工作列入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实行“六个统一”,建立健全大统战工作机制。借鉴大部制改革的做法,整合统战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健全统一领导、科学运行、布局合理、相互协作的大统战工作机制。一是统一人员编制,调整机构设置。县编办发文将县民宗局由在县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将台办、侨联设在县委统战部。将工商联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以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除工商联外,统战部门实行人员编制统一,由原来的定编6人增至9人。二是统一工作分工,实行交叉任职。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任民宗局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对台办、侨联、民宗局、工商联工作及党务、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全部由县委统战部统一分工,解决人力分散,“打水不浑”的问题,充分集合人员、集中力量,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统一办公场所,实行集中管理。过去统战部门在三处地方办公,日常性工作信息不畅,沟通少。今年初,县委按照建立大统战格局的要求,在“四大家”办公楼腾出半层作为大统战部门的办公场所,实行统一挂牌,统一门牌。县政府拨出专款10万元为统战部门购置必要的办公家俱及办公设备。在党组织设置上,成立统战部、工商联、民宗局联合党支部,加强大统战部门党的建设。在机关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四是统一工作部署,人员统一调度。每月召开一次大统战部门干部职工参加的工作例会,统一工作部署安排。在保持分工不变的基础上,加强工作互助协作,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度,确保重点工作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去落实。五是统一工作考核,加强督查督办。实行部长和部门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大统战工作开展一次检查督办。县委、县政府只对统战部大统战工作实行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核,不再单独对工商联、民宗局进行考核。大统战工作由县委统战部一个口子向县委负责。六是统一经费预算,由统战部统一管理。县财政对统战部门经费实行统一预算,同时注销民宗局财政零余额账户,实行一个账户管理(统战部),一支笔审批(统战部分管领导)。
三、职权与职责相一致,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发展。过去统战部的职责与职权不相匹配,职责大于职权,职权与职责不相一致。建立大统战格局和大统战工作机制后,县委强化了统战部的职责、职权的一致性。一是明确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以县委统战部为主,县委组织部配合。过去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中,统战部停留在培养教育阶段,而没有参与到选拔使用环节,造成培养和使用脱节。二是明确了统战部的人权、事权,强化县委统战部的职责。统战部的牵头和协调能力得到加强。三是明确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扎实抓好市委统战部崇阳的创新示范点工作,抓出特色,抓好成效,抓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