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口服务。组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民营企业定期对话、“市政府每月十企”座谈会、千名局级干部服务千家企业、双万双联、工商联系统干部对口联系企业和商会等制度化服务,引导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市工商联执委企业由市政法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一对一联系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的法治需求问题。开展首届破产法实务论坛和案例警示,开展当前形势及法律政策宣讲。组织新一届武汉“同心?律师服务团”再次出征,开辟“法律通”网站,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活动。
三是开展融资服务。发起设立、积极推进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武汉中小民营企业互助基金、与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使金融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四是突出创新引领。坚持实施“黄鹤英才(汉商)计划”、实施民营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全面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举办创新创业沙龙、“民营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互联网+”等专题报告会,促进民营企业主动走创新转型的发展新路。通过发布武汉企业100强、武汉民营企业100强、制造业50强评选活动,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