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州委书记李建明明确提出要将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恩施州“十三五”形象定位。
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今后五年,恩施州将打造“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的形象定位。“一谷”即“世界硒都·中国硒谷”;“两基地”即全国知名的生态富硒产业基地、华中地区重要的洁净能源基地;“三示范区”即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的形象定位是对历届州委发展思路的历史延续,是恩施推进绿色崛起的内在要求,是恩施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选择。同时报告中提出,到“十三五”末,全州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国30个自治州“第一方阵”。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3年,国家民委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方针,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创建活动。恩施州作为首批试点,历经3年努力,2016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全州此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各族人民的团结,持续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将恩施民族团结进步这张名片打造得更加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