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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主党派特约人员的产生管理 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

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6-06-13 09:37: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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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党派成员受邀担任各类监督员,代表社会更具体地代表民主党派行使了民主监督职能。咸宁民建会员近180人,担任市级特约人员的会员共4人(次),来自党派机关、媒体、实体经济三个方面人士,其中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人、市纪委政风行风监督员1人,通过咸宁广播、电视、报纸同步制作的“咸宁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监督和建议于政风行风、百姓民生等方面,监督法律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使许多问题困难因此得以重视解决,检察机关和各职能部门通过红红脸、流流汗、照镜子等过程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或者最终回归为人民服务宗旨。
 
  一、存在问题
 
  从拓宽、发挥这一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渠道作用出发,我们发现在民主党派特约人员产生、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一是民主党派特约人员的产生由聘请单位决定的问题。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人员,相关单位其实并没有征询民主党派组织意见,相关单位更愿意与民主党派成员个人联系,从单位需要出发选择人大政协渠道中的民主党派代表、委员或者社会知名人士,一个召集电话、会议,一本聘书就确定了特约人员。需要指出的是民主党派组织一般事后才知道具体哪一位成员是哪个单位的特约人员,存在聘请无建议权、知情权滞后问题,民主党派组织对特约人员不能统筹安排、不能全面把握。
 
  二是民主党派组织对特约人员的管理弱。日常中,特约人员依靠自我约束管理为主,民主党派组织侧面辅之以鼓励,做统计总结或者上报;各聘请单位在会议确定特约人员后,就管理特约人员没有更多的做法,也与民主党派组织沟通少。
 
  二、改进民主党派特约人员工作的建议
 
  党委始终是领导和支持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的有力政治保障,民主党派特约人员的民主监督作用是彰显党派职能的有效途径,所以建议不断完善特约人员产生、管理工作,使这一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渠道作用更加积极、明显。
 
  一是单位聘请特约人员要征询民主党派组织的意见,并形成聘请程序制度保障。民主党派组织在了解聘请单位的沟通要求后,可以统筹安排,建议合适人选到适合的特约岗位,有利于人才合理配置,有利于特约人员发挥作用,有利于民主党派屡职尽责;避免聘请人员重荣誉轻履职、发挥作用不积极不明显的现象,避免民主党派组织在特约人员产生过程中的缺失、在特约民主监督渠道上体现不充分。探索并实行聘请程序制度化,在上一级党委的领导下,聘请特约人员过程中需要党委统战部门、聘请单位、民主党派共同参与,综合协调后确定,统战部门备案特约人员,不断坚持和完善聘请程序制度保障。
 
  二是特约人员应以民主党派的管理为主,聘请单位协助管理。从体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出发,以及进一步有利于这一渠道长期发挥作用,各级各部门应该支持民主党派对特约人员的管理,聘请单位提供特约人员履职情况协助管理,共同建立规范的管理模式。参考纪委工作办法,必要时探索特约人员派出(派驻)做法,扩大特约监督单位范围,建立派出特约人员独立的考核评比机制,从而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